对我们的身体有权:为什么女性有权堕胎
2019年3月18日
现代政治已经困扰着妇女是否应该有权中止孩子的争论。那些认为堕胎是宪法权利的人已经创造了“亲切者”的名字,而那些不支持堕胎的人是“亲的。” 最近,辩论变得更加受欢迎,人们的意见已经变得非常突出。如此突出的是,许多女性因身体的选择而被羞辱或伤害。
妇女通过许多历史的最高法院案件造成堕胎;因此,这些权利不应以任何成本侵犯。最着名的最高法院案例 roe v。韦德, 基本上说,第14修正案的“私有权”在第14修正案的适当程序条款中延伸给女性有堕胎的权利。其他案例如 DOE v。博尔顿 和 计划的父母诉凯西 加强了 roe v。韦德 决定。
“老实说,老实说,看不到它甚至是争论。一个女人应该完全控制她的身体。除非试图迫使她携带孩子的人并照顾它愿意让她的现场,他们应该把他们的意见留给自己,“初级托马斯McElveen说。
人们认为,当她从事性交时,一个女人应该知道她正在进入什么,并且不应该通过堕胎来避免对她的行为负责。但是,如果一个女人知道她无法妥善抚养孩子,那么对女人没有宝宝更负责。如果母亲不能在经济上支持她的孩子或没有愿望抚养它,那么强迫她会生育可以增加世界上许多虐待和被忽视的孩子。
“如果他们正在做爱,有人非常责任。他们使用安全套并进行避孕。然而,仍然有苗条的机会可能会发生苗条,“米娅高级Rios说。 “孩子们出生于无法照顾或不想要婴儿的母亲的怀抱是不公平的。还有更严重的情况,就像一个女人被强奸时一样。没有人应该被迫有一个孩子,他们不想要,特别是如果它是他们的强奸者的宝贝。“
人们通过说有其他选择,专门采用堕胎。问题在于寄养系统中有438,000至687,000人。当她在影响实际的人的生命之前,一个女人不应该被压迫加入越来越多的孩子的采用,因为她才能终止她的怀孕。寄养保健系统是一个极其有毒的组织,儿童往往被遗弃和滥用。
总而言之,女性应该总是有权堕胎,因为如果母亲被迫保留或抚养她不想要的宝宝,这是可能出现的许多并发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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